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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评估行业法律制度 促进评估行业规范发展
发布时间:2013-3-13 上午 10:48:10
     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我国资产评估由**初主要为国有经济服务,发展到为各种所有制经济成份服务。现如今资产评估已成为我国诸多重要经济活动的必备法定程序,于此同时社会自发的评估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伴随着评估行业的迅速发展,行业公信力不足、产业混乱等多方面不规范现象也越演越烈,这些看似未与法律相悖的行为严重阻碍着行业的规范发展,因此评估行业的规范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定专门性的资产评估行业统一法规,将评估师、评估机构以及所有评估活动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势在必行。

现行的评估法律制度缺乏统一的专门性的法律,评估相关法制建设目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现行评估法律制度过于分散,而且****性不够。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是我国****部也是惟一一部针对评估行业而专门颁布的行政法规。而该办法也仅侧重于处置国有资产的评估规定。除此以外,现行与评估有关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公司法、证券法、合伙法等多部法律之中,而且彼此之间缺乏一致性。因此,****性和约束性**比较差。

二是,分散的评估法律制度调整范围过窄,不适应现在的形势。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评估范围已从国有企业扩展到非国有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远远超过了现有法规的适用范围。

三是,不同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存在严重的矛盾和冲突。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制定评估规章过程中,由于不同管理部门彼此缺乏协调和沟通,致使对同一类的问题做出了相互矛盾的规定。

为适应当前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现阶段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必须进行一系列举措以****制定专门的评估行业统一法律法规。200511月,全国人大财经委专门召开了“评估立法国际研讨会”,达成了中国评估行业亟须统一立法加以规范的共识,并将资产评估法补充列入常委会2006年立法规划的建议报告。2005121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委员长会议决定,资产评估法正式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补充立法计划。20066月,资产评估法起草组在北京正式成立,全面展开资产评估法起草工作。2012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及其说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作为我国评估行业首部专门性的统一性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从根本上扭转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处在起步阶段,发展也比较分散,虽然在各自专业领域实施了一些准则、标准或规范,但存在着基本制度、规则不统一,政策、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截止到目前,草案全社会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伴随着十八大的顺利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有望在今年“****”期间出台。四川维诚资产评估事务所一直高度重视完善评估制度并推动评估发展的工作,近期事务所内部特别开展一系列关于事务所管理、加强公信力建设及执业规范的培训和变革,以积极的态度迎接评估行业专门性的统一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四川维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未来的发展壮大走好每一步。

                       四川维诚资产评估事务所 陈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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